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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合肥6月13日电(记者韩震震)2020年至今,安徽检察机关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5件;共向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企业和个人索赔损害赔偿金6.87亿余元。
6月12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通报称,近年来,聚焦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安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机制建设,依法及时惩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战略实施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0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727件882人,批准逮捕723件1262人,起诉3521件6919人。摸排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侵害公共利益问题线索4034条,立案3300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5件;共向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企业和个人索赔损害赔偿金6.87亿余元。
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犯罪行为,对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极大危害。安徽省检察院连续三年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强化各单位、各部门协作,2020以来,与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对25起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是长江水域生态系统的重要基础,安徽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惩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确保长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2020年8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39件409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8件49人;批准逮捕53件99人,起诉1001件1613人。
针对各地基层渔政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于“不作为犯罪处理”和“罪轻不起诉”掌握标准不统一,专门性问题认定不规范等问题,安徽省检察院与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关于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法律适用标准,规范证据收集、固定,共同提升执法司法水平。
针对涉安徽省的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线索,安徽检察机关共摸排录入线索18件,作为公益诉讼立案14件。
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安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强化跨地市联动,开展长江沿线污染防治、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特色专项行动,开展淮河沿线污染防治等,结合环巢湖水污染防治、大别山区绿色减贫、皖南自然保护区保护等开展特色专项行动,也都取得明显成效。